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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知识产权】检察听证,共话“临潼石榴”保护和发展

临潼检察
2024-10-23

进入九月,中外名果“临潼石榴”即将成熟,但八月伊始已有“临潼石榴”通过网络和线下摊铺两种途径开始售卖了。针对“李鬼”冒充“李逵”的情况,临潼区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办公室迅速开展工作,对“临潼石榴”地理标志产品进行保护。

九月上旬,该院干警先后走访了辖区线下零售石榴商户及知名石榴企业代表,抽样询问了六家售卖“临潼石榴”的淘宝商家。调研了解到:“临潼软籽石榴一般在9月底成熟,上市期较晚,部分商户前期会从四川、云南、安徽等地购入石榴以“临潼石榴”的名义进行销售,误导消费者。此外,市场上销售的临潼石榴大多未使用“临潼石榴”地理标志标识,只是用标有“临潼石榴”字样的包装箱出售。



9月13日上午,临潼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,邀请了省、市人大代表、区政协委员、听证员,区农林局和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,以及果农、石榴企业代表,共话“临潼石榴”特色品牌保护和发展。

听证会上,我们听到了果农的担忧:

我们临潼石榴,果色浓郁,甜中带酸,口感特别,不是其他地方的石榴可以比拟的,只是因为上市时间晚,一些销售者用外地石榴冒充临潼石榴,给临潼石榴造成了不良影响,以后临潼石榴还能否在市场上有一席之地,很令人担忧啊。

也听到了临潼石榴企业的心声:

临潼石榴有2100多年的种植历史,我们有深厚的历史渊源,有品种优势。临潼石榴被假冒的原因:




是因为临潼石榴成熟季在中秋节和国庆节之后,外地石榴成熟较早,满足了市场的需求,导致挤压了临潼石榴上市后的价格。




是缺乏果品统一分级管理,小规模农户较多,果农品牌意识良莠不齐。

在打击假冒临潼石榴之余,更要提高我们临潼的石榴品质和商标保护,积极研发新品种,让果农获益、让消费者获益。

听到了行政机关的探索,临潼石榴成熟期对外公布制度,“临潼石榴”产品等级标准的发布,“临潼石榴”丝路博物馆、丝路研究院的建立,定会对提高临潼石榴品质和文化影响力发挥重要的作用。

与会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和听证员也从临潼石榴地理标志申请和使用、商标保护、品牌宣传、消费者体验等多方面提出了合理建议。



保护和发展“临潼石榴”任重而道远,临潼区检察院将继续能动履职,全面落实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,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,振兴乡村经济,规范临潼石榴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。



来源  |  临潼区检察院

文 | 许婧 强米米   图  | 米漩

校对 | 李繁   审核 |  闫静    编辑  | 米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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